本报讯(通讯员 吴茂云 温卫)2001年3月23日下午6时许,大溪镇沈岙村发生一起氟硅酸钠当作米粉食用的中毒事件,至24日10时,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余12人正在积极抢救治疗中,其中3人尚未脱离危险。
23日晚6时许,大溪镇沈岙村蒋德正家因儿子订婚后高兴,做了一部分糯米团作晚餐,并分送给邻居吃(全家5人,邻里6人)。13人食后约半小时陆续开始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并含血性物,后在乡村医生处挂瓶输液治疗。至12时,见症状加重陆续送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户主蒋德正之妻王凤领于24日凌晨2时54分心脏停止跳动,医院继续抢救至3时40分死亡。
经该市有关部门现场调查和实验检测已查明为氟硅酸钠中毒。目前,病人除1人死亡外,余12人正在积极抢救治疗中,其中3人尚未脱离危险。据了解:蒋德正一家办有机电加工工场,氟硅酸钠在熔铝时作为去渣剂,因氟硅酸钠外观与米粉大同小异,所以易被误作糯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