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桂林讯 (记者傅茗)3月22日,桂林市的11个重点旅游风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与环保部门签订了以生态保护为主题的目标责任书,第一次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引入到自然资源和旅游风景资源的生态保护中。此举在广西尚属首次。
旅游业是桂林的主导产业,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近1000万人次。而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环境监督管理,旅游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和旅游业开发活动对生态的 负面影响也逐渐显露出来。一些风景区开发缺少整体规划,与环境不协调的建筑让景点黯然失色,厕所污水、餐饮废水未经处理或只是简单处理就外排,不法分子盗取钟乳石,乱砍滥伐林木,乱捕野生动物的现象屡有发生,有的景点甚至在无规划的情况下开发,不仅对自然山体和植被造成了破坏,而且造成个别景点出现无法弥补的永久性破坏,其破坏的程度并不亚于工业“三废”。
此次桂林市出台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共分环境管理、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工作、污染防治、公众意见等四大块,对签状单位的基础环保工作、自然景观和资源的保护,以及禁止非法石山开采、非法挖土取石、禁止非法放牧、禁止非法乱埋乱葬、消除“白色污染”等制定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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