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澳门3月27日电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发布今年第62号行政批示,决定从今天起无偿将驻军用地范围内的两处现有不动产正式提供给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部队。
根据澳门特区去年12月18日公布的第41号《保留土地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使用》行政法规,特区政府向驻澳部队无偿提供两块军事用地。一块位于澳门半岛新口岸填海区,即现在驻澳部队临时营地前的停车场,面积5596平方米;另一块位于(乙加水)仔兵房斜
驻澳部队新闻发言人表示,新营区的建设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驻澳部队在建设和使用新营区时,将严格按照基本法和驻军法以及澳门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驻军、依法治军、依法办事,尊重澳门居民的生活方式,充分考虑营区建设和使用的环保问题,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驻地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