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3月27日电 (记者程红根 王恒涛)受贿100多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的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张昆桐,今天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介绍,张昆桐1942年生于北京市,大学毕业后到河南工作。1981年至1994年,张昆桐先后担任平顶山市城建局副局长、河南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河南省建设厅副厅长。1994年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
张昆桐在任建设厅副厅长和交通厅厅长期间,大肆收受贿赂,以权谋私,先后受贿21起、37笔,共计人民币约100.6万元。其中,在建设厅任职时受贿36.86万元人民币,在交通厅任职时受贿31.35万元人民币和4万美元。
1993年,张昆桐还挪用公款10万元归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
以上这些犯罪事实,被告人在侦察阶段和庭审中供认不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昆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据介绍,张昆桐所受贿钱、物目前已被全部追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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