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求“市政府慎重考虑设置盐坝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建议,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陶宏昨天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回应说:“盐坝高速公路以企业投资为主,如果市、区政府给一个合理的价格予以回购,公司当然愿意出让,实现市民免费通行。”
陶宏首先纠正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盐坝高速公路由市政府投资兴建”的提 法:“这是不确切的,盐坝高速公路A段工程市政府只给了3亿元拨款补贴,其余近6亿元资金全由企业自筹或贷款。”据陶宏介绍,深圳境内的收费道路分两种,一种由政府集资或团体投资兴建,属非经营性的事业收费,收费主要用于还贷,收费期限至还清贷款及利息为止;另一种由企业投资兴建,属经营性收费,收费期限经国家交通部或广东省政府批准,一般为25—30年。陶宏强调,修建盐坝高速公路无疑将大大加快深圳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其社会效益十分巨大,但作为企业投资,就不得不考虑经济效益。当时限于财力,同时考虑到盐坝高速公路的施工难度,市政府决定对A段工程给予一定补贴,并已缩短了收费时间。为了方便沿线居民出行,公司欢迎市政府或盐田区政府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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