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点子大王”何阳诈骗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城区法院3月15日公开审理,昨天作出一审判决:何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银川消息 何阳案一审判决,受害人夏虹钢的反应似乎有些平淡:何阳肯定会有这一天,只是时间、地点、终结在谁手里的区别。
就法院认定的事实来看,此案并不复杂:1996年7月,夏欲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因价格问题未达成协议。之后找到何阳,何谎称能在中央电视台为夏做广告,骗取夏将100万元转入何账上作为广告费。之后,何将100万元款项取出,用于个人消费。但何阳案却留下了很多耐人咀嚼的话题。
夏虹钢坦言,1999年11月他去报案时很有顾虑,毕竟何阳是名人,而他此时已是一个家道破落的老百姓。现在,他相信司法机关还是公正执法的。
“在我们眼里,何阳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而不是什么名人。”银川市检察院说。但承办者承认,心里还是有压力的。银川市检察院“外松内紧”,办案时小心谨慎,力求把证据弄扎实。
何阳栽了,与10年前一样,又一次成为媒体分食的盛宴。但这次的声音尖锐刺耳,如“何阳:点子大王还是‘巫人’”。1992年,随着几家著名媒体的报道,何阳一时红遍中国。媒体把人造成了神,然后又把神变成了“巫人”。
本月21日,记者走进了银川市看守所,对何阳进行了独家采访。
记者:很多媒体称你为“点子大王”,你觉得恰如其分吗?
何阳:这是媒体对我的谐称,其实我更希望人们叫我策划大师。可以说,是我创造了策划这个产业。
记者:你的公司注册资金只有30多万,你凭什么给夏虹钢的700万元贷款做担保?
何阳:我用公司和个人名誉做担保。
记者:我看过一些报道,说你的点子并不实用,甚至是失败的,很多企业并没有采用,对此你怎么看?
何阳:如果没有失败的例子,我何阳就是神了。如果真是骗,我何阳在中国策划界不会10年不倒的。
看得出,何阳依然沉浸在昔日的光环中不可自拔,因为媒体宠坏了他。殊不知,如今媒体早已变了风向。在何阳事件上,媒体是否该好好反省?(林世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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