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三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 余显伦)自一九九九年始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来,广西有一百一十名干部因各种经济原因被撤职或免职,另有三十五名干部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及经济犯罪金额四百零五万元人民币。
记者从此间正在召开的广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一九九九年至二000年底止,广西共有八十三个地、市、县先后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九十二个地、 市、县开展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共审计领导责任人六百四十二人,查出各种违反财经法规金额二十二亿一千六百多万元,其中属于领导主管责任的十四亿四千多万元,领导负直接责任的二千一百多万元。这二十二亿多元违规资金有十六亿多元已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另有五亿九千多万元被要求纠正。
据悉,在是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亦有十八名领导干部获得晋升,另有二百三十六人被调职。
广西区审计厅厅长唐松庆表示,经济责任审计在广西尚属一项全新的任务,其范围已发生“审事”到“审人”的飞跃,要求高、难度亦大。广西已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这将保证广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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