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岩红)自新海洋环境保护法实行一年来,国家海洋局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了海洋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遏制了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整体恶化的趋势。
自去年4月1日新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国家海洋局紧密围绕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中心,不断加大对海洋环境监测的力度。一方面调整了海洋环境监测站位和监测方案。 突出了对近岸重点海域的监测,特别是以养殖场、风景区、浴场及排污口等重要海域为监测重点,增加了海洋生物质量监测和海洋生态监测项目;另一方面,建立了以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
加强了对海洋污染源的防治工作,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海和入海,有效地遏制了海洋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国家海洋局对典型珊瑚礁、红树林、滨海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加强了保护管理力度,对珊瑚礁、红树林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实施了较为系统的监测和恢复。新建了广西北仑河口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等若干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强化了现有各个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针对近年来海洋赤潮发生的日益频繁,组织开展了赤潮常规监测和重点海域监测预测工作。去年发现赤潮28起,并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做好预警和防治,减少了赤潮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为了全面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海洋环保法律法规,海洋执法部门———中国海监各级机构,在注重加强执法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的同时,深入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区的检查。在2000年发现和处理海上溢油事故7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法案件9起,海洋倾废违法案件55起,以及多起破坏海洋生物多样性的违法活动等。中国海监开展的这些海洋环境保护执法活动,有力地震慑了各类违法分子,极大地促进了海洋环境保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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