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交学院长期任教的刘文宗教授是享有盛誉的国际法问题专家。在他书房的一排大书柜中,举目皆是有关国际法的专著,其中包括海洋法、人权问题以及国际法问题的著作。
刘教授特别重视研究国外特别是美国有关人权问题的法律和实践。他认为,只有了解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才有可能更深刻地了解同中国的人权状况。用他的话说,“研究国际法要使理论密切结合实际,才有说服力。”
刘教授发现,“美国的人权状况虽然有其独特之处,但并不能说完善。特别是在美国生活久了之后,即使从人权角度来看,美国也远非人间天堂。以美国宪法为例,关于人权的规定,基本上都没有超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范围,很少涉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世界人权宣言》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宣布的各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除参加工会、选择工作自由等极少数权利外,其他在美国宪法中都没有规定。按照美国宪法,美国人不享有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权利,没有免于饥饿和匮乏的权利。因此,即使在经济繁荣时期,美国城市仍然存在大批失业者、无家可归者或乞丐,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在做了大量分析研究后,刘文宗先后写下《从国际法论人权和美国的“人权外交”》、《美国人权状况及其对国际人权公约的抵制》、《人权与主权的关系》等专著。
由于在外交学院数十年的从教经历及其对国际法的研究,刘教授深感:“人权根本不能作为外交工具,人权是各国人民的崇高理想和愿望,本来受到各国人民的欢迎,但人权必须由各国人民自己来实现,绝不能来自别国的恩赐。人权一旦成为外交工具,就会出现双重标准,就会由一些国家用自己的人权标准和模式来审判别国人权状况的不平等现象,就会掩护自己,打击所谓‘非友好或敌对国家’。美国等西方国家提出的所谓‘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人道主义干涉’等概念,已经给我们这个世界带来许多不愉快的后果。
刘教授认为,各国朋友要真正了解中国的人权状况,无论他们对中国友好还是带有偏见,都应该亲自到中国来走走,相互之间进行平等的对话,以便互相学习和借鉴。
在瑞典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有人对中国能否遵守已批准加入的人权公约存有疑问时。刘教授说,“条约必须信守”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既然是国际公约,中国加入就向国际社会作出了承诺,除去已作出保留的条款外,有完全遵守的义务。
刘文宗教授的治学理念受到国际同行的尊重。一九九八年,刘文宗应瑞典隆德大学瓦伦堡国际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聘请担任客座教授,主讲中国对国际法与人权若干问题的观点。在隆德大学执教的半年时间里,他的讲座在学生和教师中引起强烈共鸣。
刘文宗教授在八十年代曾任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现在担任中国国际法学会顾问和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这位年逾古稀的老教授自一九五一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后,就开始了他的国际法教学和研究生涯。
他告诉记者,他的国际法研究工作始终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紧密联系,坚持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善邻之道出发,关注各种特别是与中国密切相关的问题,例如,关于南沙群岛的主权归属问题,钓鱼岛问题,光华寮问题等,他都撰写过不少脍炙人口的文章;近年来中美关系、两岸关系、人权问题等又成为他在国际法领域中的主攻方向。
老教授发现人权问题的研究特别富有挑战性。他语重心长地说,中国要成为一个现代化国家,没有人权与法治不行,同样没有中国特色也不行,一个国际法学者应该既是一个国际主义者,又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他的座右铭就是:生命不息,研究不止。记者戴亚平潘旭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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