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的紧急通告。通告说,当前云南省已进入森林防火最关键的时期,又正值清明节期间,进入林区祭奠扫墓和出外郊游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再加上干旱少雨,风高物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4月初以来,陆良县小百户乡、西山区碧鸡镇、华宁县青龙镇、中甸县洛吉乡、丽江纳西族自治县龙山乡等地相继发生森林火灾。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第二届中国昆明国际旅游节和第三届昆明国际艺术节的安全,做好当 前森林防火工作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因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级政府及全省各族人民,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严防森林火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和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和措施;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火源管理,彻底清山清林,坚决停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二、全省各地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城乡居民,特别是城乡接合部人员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三、各旅游单位要加强对入山旅游人员管理和森林防火宣传,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四、违反《森林法》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随意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林(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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