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利民)4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石家庄市律师乔占祥对铁道部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今年春运期间,乔占祥购买了石家庄至磁县、石家庄至邯郸车票,票价比平时分别多了5元及4元。他认为铁道部的这一涨价行为未经国务院批准,其所依据的国家计委《关于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批复》没有法律依据,于1月18日向铁道部提起行 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铁道部2001年春运期间上浮火车票价的行政行为。
3月19日,铁道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国家计委有关批复是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的,铁道部是根据该批复发出了春运期间部分客车票价上浮的通知。此前,铁道部还按价格法有关规定听取了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列车票价上浮的范围、时间、幅度均未超越批准的权限范围。铁道部的票价上浮通知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因而决定维持铁道部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通知。
乔占祥对铁道部的这一行政复议决定书表示不服,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有关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被告作出的《关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通知》。起诉理由主要为,被告的票价上浮决定未经国务院批准;被告称国家计委有关批复是经报请国务院批准不属实。另外,依据我国价格法,国家计委应当主持召开火车票价格上浮的价格听证会,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但被告未提供相关证明,因此被告的行为在程序上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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