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11日电 英雄已流血,绝不能让他们和家属再流泪。广州市维护社会治安基金会成立10年来,共奖励见义勇为人员1272人,发放奖励慰问金411.1万元。另外,负担受伤人员医疗费,并帮助一批人员和家属解决了就业、生活困难。
根据广州市人大制订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维护社会治安基金会对见义勇为人员发给一次性奖励慰问金,最高金额为3万元。
广州市还对见义勇为牺牲者的家属给予包括上学、就业等方面的照顾,有的烈士子女由政府助养,免收学杂费用,有的列为困难救济家庭,每月给予一定的救济金。
广州市维护社会治安基金会经费来源原以社会捐助为主,从1999年起,广州市政府每年从财政拨出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