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3日,福建省龙岩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案的17名被告人,被龙岩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0年3月,蔡亮、黄金华与湖北省襄樊国营卫东机械厂销售处职员郭忠阳(另案处理)联系非法购买炸药。2000年3、4月间,郭忠阳两次从江西省宜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继红(另案处理)处非法购得炸药共17088公斤后,立即在龙岩市城 区将这批炸药转卖给蔡亮、黄金华。同年四五月间,蔡亮、黄金华在龙岩市城区又非法从郭忠阳处购买电雷管16.9万支、火雷管1万支、导火索1万米。
2000年5月,蔡亮、黄金华又向江西省宜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经理简建星(另案处理)非法购买四车炸药,共28800公斤。
蔡亮、黄金华将非法购得的炸药和雷管的正规包装换成纸烟箱包装后,大部分雇用赖炳洪开车运输。以每袋炸药160元至165元、雷管每支1.3元的价格,在龙岩市新罗区和永定县进行非法销售,出售给了林仁淇等14人,从中牟利1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林仁淇等14人向蔡亮、黄金华非法购买了数量不等的炸药和雷管,与蔡亮、黄金华一样,其行为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赖炳洪的行为则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罪。(钟喜阵 李加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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