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4月17日消息: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今天上午由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开始审理。靳如超等4名被告人受审。
今天上午8时30分,靳如超带着助听器出现在法庭上,庭审正式开始。
检察机关指控:靳如超于2001年3月9日在云南省马关县将韦志花杀死后畏罪潜逃,不 久潜回石家庄。靳如超出于私人拭报复,于2001年3月16日凌晨,先后在石家庄市棉三宿舍、市建一公司宿舍等多处引爆炸药,造成108人死亡和38人受伤,从而酿成了一起震惊中外的爆炸案,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涉嫌爆炸和故意杀人犯罪。
检察机关指控:鹿泉市黄壁庄镇北白砂村村民王玉顺、郝凤琴,于2000年4月以来,在本村一废弃水泥厂内,以熬氨水做化肥为名,非法制造硝铵炸药10余吨,先后卖给几家采石厂,先后得赃款2万余元;2001年3月14日,又将非法制造的硝铵炸药卖给靳如超,得赃款980元。此两人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犯罪。在石家庄市打工的重庆市垫江县三角村人胡晓洪,于2000年6月将自己在一采石在场开山用的雷管50枚、纸捻20余根,卖给靳如超,得赃款33元,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犯罪。
靳如超于2001年3月16日制造爆炸案后畏罪潜逃。为抓获犯罪嫌疑人靳如超,公安部立即在全国发出A级通辑令,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统一搜捕行动。靳如超于3月23日被广西北海市公安干警抓获。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在查清靳如超等4名犯罪嫌疑人大量犯罪事实后,于近日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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