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震惊海内外的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昨天在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上午8时,来自石家庄市检察院的4名公诉人走上法庭,对涉嫌制造“3·16”特大爆炸案的被告人靳如超爆炸、故意杀人一案出庭提起公诉。同案起诉的还有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的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胡晓洪。
一个月前的3月16日凌晨,几声巨响惊碎了石家庄宁静的夜空,随着多处楼房的坍塌,108名正在熟睡的居民还来不及判断发生了什么就被无辜地夺去了生命。
在今天的庭审中,公诉人严正指出,“3·16”爆炸案是被告人靳如超精心策划、蓄意实施的一起特大刑事犯罪。公诉人列举了靳如超的犯罪事实:
今年41岁的靳如超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7年8月减刑释放。他一直对其邻居、继母、前妻及前妻的亲属等人怀恨在心,蓄意报复。今年3月12日他同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均为河北省鹿泉市农民)商定以每吨1700元的价格购买炸药。次日下午从王、郝手中购买25公斤炸药,并做了爆炸试验。3月14日上午以950元从王、郝手中购买炸药575公斤,并分装成14袋。
3月15日晚7时,靳如超以拉货为名租用摩托三轮车分两趟将炸药依次运到: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宿舍1单元门口西侧100公斤;民进街12号院50公斤;市建一公司宿舍楼旁100公斤;国棉三厂宿舍便道花池边325公斤。当晚他还将从被告人胡晓洪(重庆市垫江县农民)处购买的雷管和纸药捻连接成引爆装置。
3月16日凌晨2时左右,靳如超到上述几个点安装了炸药,并分别装上引爆装置。在国棉三厂宿舍,他按16号楼1单元、2单元、2单元门口西侧、15号楼西墙外侧的顺序依次点燃。之后,又连续乘出租车依次到市建一公司宿舍、市五金公司宿舍、民进街12号院,将事先放好的炸药一一引爆,随即逃离现场。
凌晨4时16分至5时,四个点相继发生爆炸,共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
公诉人还指控靳如超故意杀人,事实是:今年3月9日下午2时左右,靳如超在云南省马关县马白镇岩蜂洞村韦治花家中,因婚姻问题与韦治花发生争执,用砍柴刀向韦治花头部连砍数刀,造成韦颅脑开放性损伤、脑组织破碎死亡。
靳如超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人认为,靳如超的犯罪行为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已构成爆炸罪、故意杀人罪,且系累犯;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为谋取不当利益,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被告人胡晓洪非法买卖爆炸物,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
下午5时,审判长宣布休庭。法庭将于今天天下午继续开庭。
(肖玮 袁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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