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4月19日消息:2001年3月16日凌晨4时16分至5时许,靳如超在石家庄连续制造了五起爆炸,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事后警方曾进行模拟实验证明靳如超一个人完全能够实施这五起连续爆炸。
为了验证靳如超能否一个人实施连续爆炸,公安部和石家庄市公安局于3月25日晚4时许做了模拟实验。参加实验的侦查员按照靳如超供述的作案过程和路线,一一进行模仿,结
靳如超实施的五起爆炸包括:
2001年3月16日凌晨4时16分许,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棉纺三厂宿舍15号楼西侧墙体被炸,但无人员伤亡;
随后,与其相邻的棉三宿舍16号楼发生爆炸,楼房整体倒塌,造成93人死亡,12人受伤;
4时30分,长安区建设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发生爆炸,第3单元被炸塌,造成5人死亡,20人受伤;
4时45分,新华区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宿舍楼发生爆炸,第1单元被炸塌,造成10人死亡,6人受伤;
5时许,桥东区裕华路民进街12号一居民二层小楼发生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