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4月20日电(记者马志恒 通讯员官晋东 牛光新) 记者今天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院采访时获悉,该省首例组织淫秽表演案日前审结。淫秽表演“导演”钱本文、王文才受到法律惩处。法院一审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钱本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王文才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去年8月11日,位于昆明北郊的天马大酒店夜总会有一个21岁女子钱某公开表演艳舞,
组织淫秽表演罪是自1997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新罪名,判处此案在云南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