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4月22日电 香港珠海书院新闻及传播学系主任俞渊若,因在铜锣湾时代广场马莎百货店偷取两盒饼干及一件T恤,昨天被裁定盗窃罪名成立,判罚款2500元。裁判官宣判时指她的证供不可信兼不合理。而主控官在庭上表示,俞渊若早在18年前曾留下盗窃的案底,当时被判罚款500元。
控方指出,俞渊若于去年9月29日,在铜锣湾时代广场的马莎百货公司偷取一件桃红色 T恤后,便到食品部买了三包饼干,而后她又返回货架偷取两盒饼干,偷的物品共值230多元。她步出马莎店门后,被“马莎”的便衣保安捉住。
香港东区裁判官罗德泉判刑时指出,59岁的被告俞渊若(原名孙焕珍)是一名受人敬仰的教授,却为了区区200多元,把自己良好的声誉与地位毁于一旦。他对此表示“很遗憾”。判案后,俞在庭外表示,这次审讯不公平,为个人声誉,她会考虑上诉。
俞渊若昨晨入庭时仍面带笑容,且坚称自己没有做错事。虽然辩方呈交了40封求情信及逾200人联署信,法院最终仍裁定罪名成立。到庭支持她的师生显得很无奈。裁判官宣判时指出,俞渊若隐瞒真相,逃避问题,多项供词不实。例如,她声称:(一)误以为案发时步出的走廊仍属马莎百货所有;(二)会稍后付钱;(三)在购买另一些饼干时,她已忘记了袋内的T恤;(四)将涉案的物品放入袋内是为方便。
裁判官称,涉案物品所藏放的位置,使人可作出一个推论:被告是留意到那些饼干及T恤,但她没有意图付钱。裁判官在判决前已考虑了被告拥有良好的声誉,他亦有留意被告被捕后的即时反应,即她表示会即时付钱。主控官表示,被告于1983年已有一次类同案底,但辩方律师说“俞已记不起详情,只记得确曾有这事发生”。(吴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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