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龙原符信)昨天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为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广东省政府转发国务院有关通知后提出五点贯彻意见,其中包括“采用经济手段,控制用水量的不合理增长”。
广东省政府在《意见》中认为,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水利部等有关规定,各地可适时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加大水资源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力度,以经济手段制约用户滥用水资源;逐步实现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
对非居民生活用水,按国家的水价政策和计划用水管理的规定,在水价调整的同时逐步实行超计划用水加价措施。
《意见》还包括:2010年广东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对畜禽养殖场(点)进行全面整治,等。
提价0.2元/(立方米)方案尚未通过审批
去年12月28日,广州召开自来水价格听证会,讨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提交的两个提高水价的方案,两个方案调价幅度均在20%左右。
按这两个方案,居民用水每立方米的价格将由0.7元提至0.9元或0.95元。
广州市统计局的统计表明,1999年,广州居民人均用于自来水的支出为66.13元,占生活费支出的0.55%。
据有关部门介绍,广州自来水去年每立方米生产成本为0.9647元,水价为每立方米0.7元,年亏损近亿元。按国家规定,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是资产利润率8%-10%。从全国大城市水价信息来看,广州水价偏低。
听证会最后通过将每立方米水价提高至0.9元的方案,提交广州市政府审批。目前审批结果尚未最后下来。(龙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