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邱学强在昨天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政治部主任会议上指出,检察机关今年将精心组织实施地方检察院机构改革,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步伐。
邱学强指出,根据高检院安排,这次机构改革将重点做好“撤并”(精简内设机构)、“调整”(清理派出机构)、“规范”(统一和规范内设机构名称)、“精简”(以中央 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为基数,人员编制总体精简10%)、“加强”(适应检察工作需要,增设一些新的业务机构)共五方面的工作。在这次机构改革中,“精简”这一项是重中之重。这次确定分流的人员,要在三年内通过多种渠道妥善安置。
邱学强要求,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解决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全面落实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岗位轮换三项改革。中层干部原则上都要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并配套实行公示制、试用期和任期制,积极推行领导干部申请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高检院要结合省级院班子考察,组织部分省级院正副检察长和反贪局长跨省区交流。同时重点围绕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健全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邱学强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完善机制,为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在机构改革和班子换届调整中,省、地、县三级检察院要分别配备45岁、40岁和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凡换届人事安排方案不符合年轻干部配备要求的,上级院要商地方党委不予考察审批。对晚进班子的年轻干部也不一定都放在“尾巴”上,有的可以往前排或者直接任常务副职,特别优秀的要越级提拔。(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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