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云南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消费者购物不慎摔伤成残疾,起诉商场的案件,并当庭做出了商场赔偿消费者4.6万余元的判决。
去年7月27日下午,消费者丁女士到昆明好又多百货商贸有限公司所属的好又多购物商场购物,不慎踩上地上残留的一块油污,当即滑倒摔伤在地。丁女士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疼得直哼,幸好一位到此购物的好心警察主动上前将丁女士扶起并主动送其入院并通知其家人
法庭经过审理,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由昆明好又多百货商贸有限公司赔偿丁女士损失共计46027.20元。其中医药费10847元、后期医疗费1200元、医院补助825元、护理费1472.60元、交通费500元、误工费2761.80元、法医鉴定费620元、精神赔偿3000元等。姚夭波(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