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4月28日电 贵州省2000年特大拐卖、强迫妇女卖淫案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结束,主犯王和巧、蔡聪莲被判死刑,并于日前在遵义县城作了公开宣判。
据报道,由遵义县鸭溪镇乐理村人王和巧等20多人组成的家族式拐卖妇女团伙,从1997年5月至2000年3月期间,先后从遵义县平正乡、毛石镇等地,以外出打工为名,拐骗近百名妇女到福建省厦门市的开元区、漳州市的东山县等地,以每名妇女4000-9000元的价格卖给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和巧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决定判处王和巧和蔡聪莲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和权、蔡玉强(王和巧之夫)等其他4名主犯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15年的有期徒刑和处以1000元至2万元的罚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