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蕙) 本报4月29日就“百吨可疑菜油案”进行了报道,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当天,记者在继续深入了解此案时却遇到莫名阻力,有关执法人员对记者的采访含糊其辞,不说明原因又不做正面答复。尤其是市民最关心的可疑菜油流向和指标到底哪些不合格等问题,有关人员一直回避,并告诉记者:“按局领导的指示,这件事过一阵子再说。”
记者4月29日在事发地点昆明路35号了解到,附近群众对昆明路有人无照经销菜油早就知晓。据群众介绍,原在昆明路35号经销菜油的杜某还有3个合作伙伴,每次拉来的货都是十几吨,但是经营时间只有2个多月,有些卖给了附近小店铺的经销商。记者发现,除了35号院,附近还有多处销售菜油的地点。据当地群众反映,有人在此无证销售菜油已经有三四年的历史了,开始先零售,后来批发,附近的小商贩经常来买,附近的农民也有,不清楚菜油的来源,也不知道是否合格,但是感觉菜油颜色不正。
当天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土门工商所,却发现该所大门紧闭,无法联系采访。记者又来到工商莲湖分局法制科,希望了解所查菜油具体7项指标哪4项不合格,有关负责人却告诉记者:“按局领导的指示,这件事过一阵子再说。”并强调,经销人杜某的油是从正规油脂公司进的,不合格并不代表劣质,这108吨油只是涉嫌不合格,案件正在调查。当记者再次询问所查菜油究竟是哪些指标不合格,食用后会造成什么危害时,对方只是说:“这件事,过一阵子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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