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认为,个人所得税只管住了工薪阶层,管不住新生贵族,该收的没有收上来,应该把重点放在那些高收入者身上。对此,广东省地税局的负责人认为:这一方面说明广东大部分企事业的单位对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逐渐规范,纳税意识比较高。另一方面,对那些新生贵族,他们的分配渠道不规范,很多隐性收入、灰色收入上不了台面,有些人的收入连自己的配偶都不知道,就更谈不上纳税;现在现金交易普遍,存款实名制有了征税的前提条件,但是征税机关无权查,这是银行法的规定;加上权大于法的现象仍然存在,我们的税收征管 也有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等等,造成了高收入阶层的偷逃税现象。
是否高收入者能成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体呢?据广东税收调研资料显示和有关专家的预测,在收入项目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业人口的增加,劳务所得必然是主要的来源。以广东省为例,据税务专家采用数学模型测算,2004年,广东省的个人所得税将达到122亿元,而劳务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预计达91亿元,还将在个人所得税中占主体位置。在收入渠道上,来源多样化,原来收入少的项目将获得不同程度的增长。中介机构、高新技术、涉外领域人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收入将成为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增长点。
当然,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我国国情,征收重点可以放在高收入者身上:如部分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户;演艺、体育专业人员、建筑工程包工者及其他高收入者;部分中介机构的专业人才,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评估师、证券机构从业人员等;部分从事高新技术行业取得高收入、销售知识产品,以及某些通过兼职取得高收入的知识分子;外籍人员;工薪阶层中的部分高收入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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