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遭到深圳市报刊发行局与当地两家报刊发行部门封杀的消息昨天见报后,引起了各界强烈愤慨,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士就此指出,深圳市报刊发行局与当地两家报刊发行部门的行为完全是跟目前全国、全省正在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背道而驰的。两份禁销令属于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行为,而这种行为正是此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
深圳市报刊发行局封杀本报的所有理由建立在从源头上防止黄色、反动、非法出版物进入之上。这是否意味着所有没有和报刊发行局签订配送协议的报刊都是黄色、反动和非法出版物?如果这样,国家统一刊号岂不是虚设?照此推理,党和政府新闻出版部门在深圳市报刊发行局的眼里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而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第九条明确规定: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各级政府都要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把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调整经济结构、推进营销方式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作为自己的重要责任。政府部门之间要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因职能交叉造成管理上的重复或疏漏,影响市场经济秩序。
深圳当地两家报刊发行部门通知属下报刊亭不得擅自接收、销售未经批准的外埠非党报党刊,违者给予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先姑且不论究竟什么是“非党报党刊”,因为一直以来所有的合法媒体都被称为党的喉舌。是不是在某些人的眼里,我国目前存在着大量的不属于党的领导的合法出版报刊?仅仅就该通知所针对的“外埠”这一点,就属于目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必须打破的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国务院有关规定指出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企业妨碍公平竞争,阻挠外地产品或工程建设类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及其他各种限制企业竞争的做法。
在国务院发布的《决定》中,第十一条对打破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作出明确规定,彻底清理并废除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带有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内容的规章。这些规定对此次封杀事件不是特别有针对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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