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消协获悉,因飞机起飞延迟,行李晚点未如约送达,四川15名乘客联名将南方航空公司投诉到了省消协,欲讨一个说法。
航班晚点抵蓉行李滞留昆明
4月30日下午6时许,来自德阳、江油等地的50余名乘客准备乘坐南方航空公司CZ3472 航班从昆明飞往成都。据乘客涂昂称,本应在当天下午6时40分起飞的CZ3472航班在让乘客们苦等1个小时后,到晚上7点50分才开始登机。上了飞机半小时后,乘务员又突然告诉大家飞机超载,不能起飞。经过乘务人员做工作下去了5名乘客后,晚上10点左右飞机起飞,深夜11点才抵达成都双流机场。
就在乘客们抱怨乘务人员不作误点解释时,又一件不愉快的事发生了。乘客们在机场等候行李,半小时后才从行李查询处得知,所有乘客的行李均滞留在昆明,要等到次日下午才能领到。乘客们气愤至极。5月1日凌晨零时25分,南方航空公司驻成都办事处工作人员李伟向乘客解释,并承诺所有乘客的行李将于5月1日由南航负责送往乘客住所。凌晨1时许,乘客们方才离开机场。
承诺未能兑现乘客投诉南航
5月1日下午2时,当乘客们与南航联系时却被告知,行李不能送上门,乘客得自己到机场领取,南航将为每位乘客报销8元钱的公交车费,出租车费不能报销。
对此,涂昂等15名乘客反应非常强烈,纷纷要求南航给乘客一个说法。南航成都营业部负责人不得不出面解释,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但按行业规定,由于天气原因造成的行李晚点责任不在公司,因此对乘客的要求只能作临时性补偿。
对于南航的解释,涂昂等旅客非常不满意,对所谓的“临时性补偿”予以拒绝。5月8日下午3时,涂昂、赵勤等6名乘客代表走进了省消协投诉部,通过消协向南航提出三点要求:
1、南航必须通过成都媒体向该航班全体乘客公开道歉。
2、向领取行李的乘客每人补偿交通费、通讯费共计250元。
3、向每位乘客作出精神赔偿和经济赔偿5000元。
省消协投诉部在查证以后,正式受理了这起投诉。对于乘客的投诉,南方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称,发生此事的原因是其内部衔接不到位、处理失当及天气因素等造成的;此事发生不久,被延误的行李基本上已送到了乘客家中。按照行业规定,他们只能对乘客进行临时性补偿,并向乘客致歉。他们表示愿意接受省消协的调解。
南航提出按行规补偿
消协认为对乘客不公
在处理“南航事件”的过程中,南航从头到尾都以行规来推脱,那么“南航事件”的处理是否应受民航行规所左右呢省消协投诉部负责人指出,在消协近年来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许多经营者往往也以“行规”来对付消费者,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因为“行规”大多是在计划经济时期,一些垄断行业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而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最终形成一把行业“保护伞”。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一些对消费者不利的“行规”应该破除。南航的“行规”与《消法》相抵触,理应依据《消法》中的相关条款来调解此事,这对消费者才是公平、公正的。
省消协投诉部负责人还特别强调,15名乘客敢于站出来质疑民航这一垄断行业的服务质量,不论最终处理结果如何,其精神均值得称赞,且对加快打破我国民航业垄断具有重要的意义。(青年报记者 刘清 实习生 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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