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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骊山塔陵园坑人后续:有关部门有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5月14日17:13 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振宇)5月9日,本报24版以《塔陵园坑了人》为题报道了西安市民刘廷超、毛润先等人购买骊山塔陵园塔位,时隔两年,既得不到塔位,又拿不回购置款的消息。近日来,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向记者诉说了同样的经历。近日,记者从西安市殡葬管理处获悉,骊山塔陵园是未经西安市民政局审核、未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的非法墓园。

  据西安市殡葬管理处处长张平介绍,国家对公墓管理有明文规定,墓园的修建有特定
的审批机关和审批手续。骊山塔陵园修建之前,临潼区民政局一位副局长曾来西安市殡葬管理处询问情况,管理处根据西安市骨灰墓园已经饱和、无需再增建墓园的实际情况,明确答复骊山塔陵园不能修建。不料,1998年投资方竟擅自动工。临潼区民政局、临潼区物价局、计委、建设部门等为他们出具了貌似合法的文件,其实这些文件都是在没有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出台的,也就是说是无效的。

  张平说,工程开始不久,骊山塔陵园负责人孙林海就组织人搞带有传销性质的塔位销售。1998年10月底,西安市殡葬管理处接到群众举报后积极采取了制止措施,向临潼区民政局传达了《关于制止“骊山塔陵园”非法传销活动的通知》,《通知》中说:骊山塔陵园属于非法墓园;骊山塔陵园尚未建设,擅自销售骨灰存放格位,属于非法的不正当销售活动……以增值为诱饵,欺骗群众购买,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应立即停止一切宣传、销售活动,撤销其办事处及其他一切办事机构;骊山塔陵园已售骨灰格位所获取的经济收入,应全部专户存放银行并冻结账户,不得挪用或转移,听候处理。

  据了解,孙林海的经营活动最后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并立案调查,后来,孙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大量的购置塔位者出了钱却一无所得,未完工的骊山塔陵园就成了有关部门的尴尬和心病。张平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件事责任在临潼区政府和临潼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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