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5日电(记者李术峰)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今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5周年座谈会上说,新世纪必须做好律师工作这篇大文章,以律师法为根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律师队伍。
张福森说,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律师法,这不仅是中国律师界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成果,对我 国律师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多年来,我国律师和律师工作管理者牢固树立了依法执业和依法管理的观念;初步建立了以律师法为核心的律师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断加强,执业水平、律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张福森指出,律师队伍的发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数量的发展,二是质量的提高。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律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都取得了显著发展,但与我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一是队伍的数量还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的律师人数占人口的比例还很低,我国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程度也相对较弱。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因此,只有大力发展律师队伍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才能缩短与国际律师业发展水平的差距。二是由于律师制度恢复阶段设立的律师“门槛”偏低,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够理想,律师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还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一些高、新法律服务领域中,懂经济、外语、科技、法律的高素质律师人才缺乏,律师的执业观念还不能适应中国即将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激烈竞争格局,还不能为市场经济的新兴领域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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