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接连发生4起因驾驶员酒后驾车酿成的交通事故,其中2起为领导干部酒后驾车肇事,公安交管部门已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厉查处。
本月9日,省公路客运集团武昌客运公司驾驶员周某饮酒后,驾驶鄂A/F9018号神龙小轿车,在汉口发展大道向东行至富业大酒店附近时,将前面同向行驶的鄂A/59801号摩托车撞倒,致使摩托车驾驶员陈维当场死亡,车上乘员夏德启重伤,在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此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酒后驾车是一种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我市各交通大队已按照统一部署,派出民警携带测酒仪器上路,对从酒楼、饭店中出来的驾车者进行检测,一旦发现酒后驾车的,将严格依法处罚。 (通讯员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