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树立新世纪江苏法官的新形象?昨天上午,在省级机关召开的“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新世纪人民公仆新形象”讨论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李佩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江苏新世纪法官应该具备公仆形象、公正形象、
清廉形象、文明形象、精英形象和创新形象。
李佩佑说,江苏法官是江苏人特殊的群体和重要组成部分,法官形象和执法
水平,很 大程度上代表着江苏人的法治形象和法治水平。目前,我们一些法官特
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特权思想,具体表现在:对当事人存在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动不动对人民群众耍态度、
耍威风,有的还凭借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欺压群众、侵害群众利益;有的工作
方法简单粗暴,不注意设身处地替群众着想,通过说服教育和解释工作,争取人
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使执法取得好的社会效果,而是简单执法、机械执法,
导致人民群众的不满意,影响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这些都是与人民公
仆形象格格不入的。因此,江苏法官首先是人民公仆,要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
法,坚持热情服务、文明服务,要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彻和体现到每个审判环
节中,真正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
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改起。陈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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