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的金坛植保公司农药案近日由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行政处罚决
定:没收依法封存的“曲大师”(20%可湿性粉剂)农药;没收违法所得380892
元;并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计1142676元,罚没款合计1523568元。此处罚给金坛
市植保技术服务公司销售假劣农药违法行为画上了一个公正的句号。但是,此案
还留给人们回味无穷的思考。
“曲大师”的真真假假
去年8月16日,金坛质监局获情报:金坛植保公司销售劣质曲大师农药。质监局对“曲大师”的抽样检测结果表明:“曲大师”农药标准规定有效成分三苯基乙酸锡含量应大于20%,但实测不足10%;该农药里含有产品标准和标签未注明的另一种有效成分———三唑酮,其含量达14.4%。据此,质监局作出罚没款合计543979.80元的处罚决定,植保公司不服,要求听证。
听证会上,植保公司代理人辩称:植保公司销售不合格农药是善意的、不知
情的,并对金坛质监局的检测提出质疑。代理人还拿出一些资料证明“瘟曲克星”(植保公司强调是“曲大师”的学名)是省植保站2000年推荐及示范农药。
尽管听证会上植保公司的解释漏洞百出,但是,为了逃避制裁,他们以质监
局所实施的质量监督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为由,向金坛法院提起诉讼。“曲大师”案经由常州质监局提级办理过程中,将封存的“曲大师”送国家农药质量检测中心(沈阳所)检验。10月30日,该所出具了检验报告,判定其主要成分三苯基乙酸锡实测仅为10.8%至12%,三唑酮含量达16.6%。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曲大师”实为假劣农药。在铁的事实面前,植保公司于12月11日向金坛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售假药为何“理直气壮”
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售假案,为何波澜起伏?翻开植保公司的卷宗,
其售假已非一次,1997年因经销假冒产品,被罚36458.9元;1998年因销售假劣
农药被罚333792元。1998年姜永荣副省长对金坛植保公司售假案批示过:“农业
植保单位带头做坑农害农的事,实属不可思议,也不能马虎对待,必须严肃处理,建议以质监局和农林厅名义发通报,并见报。”但去年售假案听证会后,这家植保公司仍向一些媒体提供虚假素材,颠倒黑白。
记得一位执法人士说过,打假的苦和累我们不怕,可是看到制售假劣者得意
猖狂,我们心里憋气呀!穿着这身制服,怎么面对受害的百姓?(解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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