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火葬区内,竟有人巧立名目大发死人财,这是记者日前从市人大获悉的。
近日,市人大开展了《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点执法检查,发现了几大突出问题。
第一,火化率偏低,火葬区内火化率最低的县仅有1.7%,而京、津、沪达到100%。火
第二,“以罚代化”问题突出。有的区县采取收“起尸火化费”、“改葬保证金”的办法,为乡镇创收,使火葬区死亡人口大量土葬,造成有钱人土葬,无钱人火葬的现象。收取的罚款最高达到7000元/具,一般的2000—3000元/具不等。有的乡镇甚至用这些罚款来发奖金。
第三,个别地方建大墓的风气盛行。检查组在石柱发现违法买卖耕地修大墓、活人墓、豪华墓的风气越演越烈。该县县城周围有600多座坟墓,最大的占地面积达到180平方米。这600多座坟墓均未在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且大多为领导干部修建。
第四,城区内在街道、院坝、家属区等公共场所搭灵棚,借治丧打麻将、搞治丧音乐会等也是反映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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