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孟鹏 通讯员 法宣)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磐石镇政府犯罪嫌疑人陈存义雇凶伤害磐石镇副镇长一案,昨日在乐清市法院开庭审理。
陈存义今年31岁,系磐石镇沿河村人,并有大专文化,从1992年开始一直在磐石镇政府任农机员一职。
据公诉机关指控,陈存义认为磐石镇副镇长徐某在处理该镇沿河村老屋拆迁、屋基打桩等事上有意与其过不去,而怀恨在心。2000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陈存义指使曾有犯罪前科的个体户陈成良伤害磐石镇副镇长徐某,并先后向陈成良提供徐的照片、住址及雇佣金2000元。陈成良接受指使后,雇佣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过刑的蔡东福,蔡再引集他人持刀伤害徐某。
2000年12月21日上午8时许,陈存义告知陈成良,这天,磐石镇副镇长徐某会从北白象镇乘公交车到磐石镇政府上班。陈成良即告知蔡东福,并称自己在北白象车站路口等候,蔡等4人即随后赶到。当陈某、蔡东福看到徐某已在公交车上时,蔡东福等4人先后上车,陈成良便离开了。当车行至双庙村路段时,与蔡东福一起上车的两外地人突然用刀砍击副镇长徐某,使徐某头、脸及肘部等5处受伤(经乐清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属重伤)。
庭审中,陈成良、蔡东福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而陈存义在庭审开始时,否认公诉机关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经法庭调查,对有关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后,陈存义承认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负责此案起诉的乐清市检察院张检察员指出,该案犯罪手段很有隐蔽性,直接作案者跟指示者竟有好几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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