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栾俊学报道 昨日晨1时,辽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两位警员终将盖州市交通局稽查大队伪造的“警车”带回交警总队,这辆被盖州市个别交通稽查人员用来野蛮执法的“警用车”竟是用一个体户的车伪造的。昨日,省交警总队表示要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4月29日,省公安厅厅长李峰接到沈阳海关一位老同志的投诉信,信中详细叙述了 一辆牌号为“辽H0072警”的白色桑塔纳警车在哈大公路上野蛮执法的言行。李峰厅长当即批示,指令交警总队“派专人调查,并坚决纠正”。副厅长庄敏、交警总队队长何秀兰也于当天对这一投诉做了批示。
沈阳海关这位老同志的署名投诉信说:驾驶“辽H0072警”车的3个穿交通稽查制服的人执法时行为粗暴,抢钥匙,大喊大叫,推搡被检查车辆当事人,其中有的执法者还开口骂人。投诉者在信中多次用推、抢、吼、扯这些字眼描绘几位执法者的粗暴行为。
5月22日,省交警总队刘绍安、张冬两名警官赴盖州对这辆警车做了详尽调查,很快认定投诉信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对这辆车的来源做详尽调查,证实这辆车是用一个没有过户的个体老板的桑塔纳车喷涂了“公安”警车标志、并安装了很高档的警灯,然后挂上了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辽H0072警”车牌照,属于伪造警车。
两位警官在掌握了大量的事实后,向当事者开具扣留车辆的手续,可当事者却将车悄然开出单位,摘下了警灯。两位警官义正辞严,从下午3点钟一直等到晚上9点钟,最终将这台野蛮执法者用来“武装”自己的伪造警车开回省交警总队。
征稽公路费的交通执法者何以要开着伪造警车执行公务,辽宁省交警总队表示要对当事者予以严肃处理。本报将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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