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5月24日电(记者霍小光辛藏行)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普布卓玛今天在接受中央新闻记者赴藏采访团采访时重申,西藏从未强制执行计划生育。
普布卓玛说,“西藏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过程中,结合西藏的实际情况,充分尊重藏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根本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和处罚行为。”
她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政府对占西藏总人口百分之八十九的农牧民提出了“一对夫妇有间隔地生育三胎”的倡议,但在广大农牧区,生育五、六胎甚至更多的家庭从未受到任何处罚。育龄妇女可以自愿选择生育数量和避孕办法。
普布卓玛说,目前在西藏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是单纯地控制人口的政策,而是把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扶贫脱困和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等内容结合起来,是一项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西藏人口素质,保证西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她说,西藏自治区内各级医疗和妇幼保健部门正在深入开展以宣传咨询、技术服务、药具供应为一体的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工作。一九九六年以来,自治区共派遣各级各类计划生育医疗服务队三百零三批一千二百零三人次,诊治常见病三十万人次,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十万人次。同时,加大了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知识的普及力度。
普布卓玛本人是一位有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以女人和母亲的身份说,随着西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转变,绝大多数藏族姐妹都切身感受到计划生育和科学避孕在保护自己身心健康,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活质量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带来的好处。
她说,“计划生育作为中国一项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在西藏的运用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广大西藏人民是自愿接受这一政策的。”
目前,西藏农牧区人口出生率为千分之二十。人口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尤其是婴儿死亡率与孕产妇死亡率由和平解放初期的千分之四百三十、万分之五百分别下降到千分之三十五和万分之四十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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