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鹰、蔡晓辉)昨天,河北定州四合庄村砖厂里的民工兄弟第一次有了选择权:定州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对该砖厂进行了查处,有劳动部门撑腰,当场有7名民工收起行囊告别了砖厂。此事虽有了一个较为圆满的结局,但由此引发的关于如何维护民工权益的话题引人深思。
5月23日,本报对四合庄村砖厂民工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人身遭侵犯的情况进行 报道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定州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昨天上午,定州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全体出动,赶赴四合庄村砖厂。他们召集砖厂的民工,向他们讲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愿原则,有7名民工选择离开砖厂,并当场结算了工资。
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砖厂劳动用工不规范,缺少外出人员劳动就业卡,没有和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劳动局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劳动检查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处1万元罚款。
下午,7名民工在定州劳动监察大队人员的护送下离开了定州。
事情至此有了一个比较圆满的结果。但民工的权益究竟该如何保障?定州市劳动局副局长李占民告诉记者,每年的初春(用工单位开始招工)和秋末(打工者开始回乡,要结算工钱)他们都要进行劳动执法检查,就是为了防止不规范用工和外地人被欺侮。据他介绍,砖厂里的工人大都是被骗来的,一旦到了这里,他们就成了卖苦力的“机器”:干最苦最累的活、吃住条件恶劣、肉体被肆意摧残、没有人身自由,到年头还很难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据介绍,定州市现有不同规模的砖厂50多个,这些砖厂大都没在劳动局办理用工手续,只是到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劳动局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定期进行劳动用工年审,对砖厂的用工人数、工人来源及生产安全状况进行审查。
保定市劳动局日前已经责成定州市劳动局对砖厂一事进行调查处理。保定市劳动局副局长李保柱说,对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情劳动局绝对不能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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