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五月二十六日电(闭伟革)广西百色市带黑社会性质团伙“保护伞”之一的百色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黄政贤因涉嫌犯有故意杀人罪、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五月二十四日被百色地区中级法院押上审判台接受审判。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晚,百色市那毕乡石龙村农民莫伯民、黄健忠到百色市太平街被告人陆金亮(同案处理)开的“永威发廊”洗头剪发,之后没有付钱便走出发廊,陆金 亮见状便追出发廊与莫伯民争吵。此时,陆金亮之妻韦凤姑便用电话通知了时任百色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的黄政贤。黄政贤立即开了一辆警用吉普车到距发廊十米的路边停下,刚跳下车即拔出随身配带的“六四”式手枪朝天鸣了一枪,并问是谁在这里“闹事”。当陆金亮指着莫伯民时,黄政贤就过去用手抓住莫伯民的衣领往发廊门口方向押走,见莫伯民走不快,黄持枪又朝天开了一枪,押到发廊门口时,黄政贤命令莫伯民跪在地上,当左手搜查莫伯民的身体时,右手食指扣动枪扳机,子弹击中莫伯民头部,当晚抢救无效死亡。莫伯民死亡后,黄政贤为逃避责任,在医院指使其朋友吴某找一把尖刀放到死者莫伯民的口袋里,制造莫伯民持刀拒抓被子弹打死的假象。
黄政贤在任百色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从一九九六年八月至一九九九年十月间先后收受百色市黑社会团伙首要分子周寿南、丁旭等人的钱物贿赂共计五万六千二百元,从而包庇纵容周寿南、丁旭一伙在百色市开了多间赌场和为非作歹不受查处。堂堂公安局副局长的黄政贤彻头彻尾变成黑社会团伙的走卒,构成了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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