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开封讯 兰考县0211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即兰考县粮食局堌阳粮管所)职工集体贪污、造成该粮库亏库小麦2000余吨的重大经济案件,已于日前进入起诉程序。该粮管所副所长宋绍明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开封市南关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
去年夏粮收购期间,兰考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在清查中发现堌阳粮管所亏库小麦2000余吨。10月底,开封市检察院指定南关区检察院查处此案。据南关检察院反贪局查明:19 98年8月,该粮管所副所长宋绍明伙同范瑞平、黄秀英(另案处理)在小麦收购中,虚开小麦2783公斤,总计价款3506元,3人将款冒领私分;范瑞平、李章、关建华伙同刘新旗虚开小麦3.7万余公斤,总计价款4.7万余元,4人私分;1999年7月,宋绍明伙同王春梅(另案处理)在小麦收购中,共同虚开发票2份,总计价款2740余元,宋将此单卖出后得款据为己有;1999年6月,宋绍明伙同吴桂英、贺国桥、刘香梅、刘凤梅(均另案处理)在小麦收购中共虚开公粮票37份,虚开粮食1.3万余公斤,总金额1.4万余元,5人将该款私分。案发后,宋绍明、范瑞平、李章、关建华已分别退赃0.8万元、4万元、2万元、1.3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宋绍明、范瑞平、关建华、李章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贪污罪;粮贩子刘新旗与范瑞平等人勾结共同贪污,亦涉嫌构成贪污罪。(记者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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