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旺角袭警案发生至今已有7天,但香港警方对4名理平头的凶徒仍然毫无头绪,由于事发地点接近两年前在内地伏法的“大富豪”张子强母亲及其妻子的寓所,据悉警方已将张子强的档案划出,研究两者之间是否有关连。
另外,香港警方相信,案发时4名凶徒可能还有港人同党在场引路。
旺角袭警案发生后,香港署理警务处处长刘玉权连日来在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坐镇”,亲自督师指挥,希望早日破案。有消息称,经过多日来的分析,警方相信4名狂徒是以合法途径入境,故警方正在加紧查核入境处的双程证人士入境记录,希望能在有关资料中,找到线索。
另一方面,事发前4名凶徒正在窝打老道火车桥底朝九龙塘方向行走,由于此方向并没有珠宝金行,所以涉及械劫案的可能性不大。而据香港传媒引述消息人士称,案发地点距离已伏法的“贼王”张子强妻子罗艳芳及母亲邓细妹的住处不足100米,警方不排除4人与张子强妻子有关。
曾绑架香港两大富豪,取得17亿港元的张子强,虽然已在内地伏法,法院亦宣告充公所有财产,但张曾将其部分财产转到其家属名下,没有交出。罗艳芳及邓细妹分别住在何文田街及广华街,与案发地点只在百米方圆之内。据香港传媒分析,案发当天,4名匪徒有可能正欲前往张家讨赃。
为了进一步协助调查袭警案,“O记”更特别到刑事情报科,将已列为终止调查的张子强档案取出,作进一步分析。
记者前日分别前往罗艳芳及邓细妹的住所探访二人,发现两人住所平静,记者抵罗家时,罗艳芳并不在家中,只有1个小朋友,1名菲佣及1位亲友在内,他们发现记者后即时关门,拒绝接受访问。而张母则欣然表示,警方没有来调查,又表示虽然街坊都知道她与张子强关系,但仍有往来,生活一切正常。
张子强家人身家过亿
本报讯香港消息香港“贼王”张子强在1998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同时要充公6·6亿元人民币财产,但公安机关当时只能起回约1亿元。由于内地法院的充公财产令不能在香港执行,因此张在香港的资产亦要由香港法庭颁下冻结令,但不久便被解除。张妻罗艳芳已先后将位于金巴伦道28号的一所房子及张子强最喜爱的黄色跑车出售,分别套现2600万港元及90万港元。
当时,“大富豪”集团绑架香港两名富商获取近17亿元赎款,张子强一人独得7亿港元赎金。他立即将1·5亿港元分别存入母亲邓细妹及外母的户口,再动用2·5亿港元投资何文田、九龙塘及港岛南湾豪宅,并由家人持有,另外张在澳门赌场豪赌输掉3亿港元。张子强在大陆被捕后,香港警方曾一度冻结其在港的共1·6亿港元资产,但不久法庭便把所有资产的冻结令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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