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昨日召开。会后,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云南分会场作了具体部署:我省从6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统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坚决遏制和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
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各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统计法》,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 展大检查,狠抓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特别是要针对那些利用职权非法干预统计数据,利用虚假数据骗取政治地位、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集中力量进行查处。
全国电视电话会结束后,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云南分会场就全省大检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把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省统计局、省监察厅和省司法厅已于5月31日发出了《关于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决定从6月起至8月底,在全省全面开展大检查活动。这次检查的对象是组织实施政府统计调查的单位、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被调查单位、民间统计组织。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统计违法行为。重点是检查1999年和2000年是否发生了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二是统计基础工作。重点检查统计工作制度是否健全,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这次大检查分为宣传动员和自查、重点抽查、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我省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制度法规处,举报电话为0871-3138994。杨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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