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就轰动一时的话剧《霓虹灯下的哨兵》著作权纠纷召开预备庭,这起由该剧作者之一沈西蒙状告另一作者家属的署名权纠纷案备受社会关注。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人们一直期望的和解场面并没有在法庭出现,沈西蒙的律师和吕兴臣的家属当场互换了有关证据。据悉,该案将于6月25日正式开庭。
昨天,沈西蒙的律师新疆赛德律师事务所的张军当庭表示,漠雁已经撤诉。她现在只 是沈西蒙一个人的委托律师。她向法院提供了南京前线话剧团的一份证明材料。该材料表示:《霓》剧是由沈西蒙在工作时间创作,漠雁为该剧导演,在排练过程中全体演职人员对剧本作了局部性修改,吕兴臣并没有参加该剧的写作过程;鉴于吕兴臣在沈西蒙赴沪体验生活期间做了不少协助工作,故在剧本出版时和申报国家文化部奖项时将吕兴臣署名于后。
吕兴臣家属的律师,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的游闽键和上海天宏律师事务所的朱妙春则向法庭出示9份证据。另外,漠雁于2001年6月1日还曾向法院写信,明白表示,话剧《霓虹灯下的哨兵》是由沈西蒙(执笔)、漠雁、吕兴臣合作完成的。(记者程贤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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