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新华社记者张国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会晤将于6月14日至15日在上海举行。这是自1996年4月以来“上海五国”元首举行的第六次会晤。
第一次会晤
1996年4月26日,中、俄、哈、吉、塔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一次会晤,中国与俄、哈、吉、塔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奠定了五国合作的基础。协定内容包括:双方部署在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互不进攻;双方不进行针对对方的军事演习;限制军事演习的规模、范围和次数;通报边境100公里纵深地区的重大军事活动情况;相互邀请观察实兵演习;预防危险军事活动;加强双方边境地区军事力量和边防部队之间的友好交往等。这一协定的签署,促进了中国同俄、哈、吉、塔4国边境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安宁,而且为维护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冷战思维的新安全模式,也是加强地区安全的一个创举。
第二次会晤
1997年4月24日,五国元首在莫斯科举行第二次会晤并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中国与俄、哈、吉、塔双方将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裁减到与睦邻友好相适应的最低水平,使其只具有防御性;互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谋求单方面军事优势;双方部署在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互不进攻;裁减和限制部署在边界两侧各100公里纵深的陆军、空军、防空军航空兵、边防部队的人员和主要种类的武器数量;交换边境地区军事力量的有关资料;对协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这次会晤为建立旨在确保地区稳定的建设性多边关系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三次会晤
1998年7月3日,五国领导人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举行了第三次会晤,着重讨论了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加强五国及地区经济合作问题。会晤后发表的五国联合声明表达了这样的共识:坚持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互利、互不干涉等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坚持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共同打击各种形式的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势力、恐怖活动、偷运武器及走私和贩毒等本地区公害;本着互利互惠、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密切五国间的经济关系;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制止南亚核军备竞赛,维护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等。阿拉木图会晤为扩大五国经济合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这次会晤的特点是由前两次以中国为一方,俄、哈、吉、塔为另一方的双边会晤转变为五国间的多边会晤,五国合作的侧重点也从军事领域扩大到政治、经济等领域。
第四次会晤
1999年8月24日,五国元首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了第四次会晤。会晤后发表的联合声明表示,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走私贩毒及其他跨国犯罪行为。五国领导人再一次表示了决不允许利用本国领土从事损害五国中任何一国主权、安全及社会秩序的行为的坚定决心。五国领导人在会晤中强调了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开展经贸合作的重要意义,表示将在继续发展五国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开展多边合作的途径。
第五次会晤
2000年7月5日,五国元首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第五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首次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五国会晤。杜尚别会晤期间,五国元首达成一个新的共识,即在新世纪和新千年开始之际,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有必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上海五国”机制,逐步将五国首脑会晤机制发展成五国多层次、多方面的合作机制,以便更加有效地联合打击形形色色的分裂势力、恐怖势力和极端势力,深化在政治、外交、经贸、军事和其它领域的合作,巩固地区安全与稳定。五国元首签署的《杜尚别声明》标志着五国新世纪合作的良好开端,为探索新型国家关系、新型安全观、新型区域合作模式提供了重要经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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