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乔宗树陆剑)西安蓝天宾馆向本单位副总经理“借款219万元”,并由总经理开了“借据”,后来副总经理向法院起诉要求宾馆偿还借款及利息,可到了最后,该宾馆的这两位老总却一起坐上了被告席,并双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被告人刘耀原系西安蓝天宾馆总经理,被告人李滨原系西安蓝天宾馆副总经理。因蓝天宾馆无力偿还银行的360万元贷款,二人将因此丧失对宾馆的经营权。为在离位前狂 捞一把,刘耀便与李滨密谋,于1999年4月20日共同伪造了6张借据和1份还款计划,“借据”上写着:蓝天宾馆借李滨金额219万,时间是1994年初。这样,等宾馆给李滨还了“欠款”,他们的钱包就可以鼓起来了。后来李滨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西安蓝天宾馆偿还其219万元及利息202万元,刘耀到庭并同“原告”达成还款调解协议。1999年9月9日,西安市中院向西安蓝天宾馆发出了执行通知书。
正当两名骗子窃喜之际,蓝天宾馆感到其中有诈,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异议。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后,蓝天宾馆向警方报案。两名演双簧的骗子终于露出了马脚。法院审理还查明,刘耀在担任蓝田县宏远建筑公司和西安蓝天宾馆总经理期间,两次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和重复报销的方法,侵占本单位公款57万余元。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分别以刘耀犯诈骗罪、侵占罪,李滨犯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二人所犯罪名成立。遂于6月8日作出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刘耀有期徒刑13年,判处李滨有期徒刑8年。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