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6月15日电 云南省教育厅原副厅级巡视员的刘治聪,因涉嫌受贿数万元,昨天被带进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1999年7月1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收到举报,称云南省教育厅副厅级巡视员刘治聪与宁波华茂集团私下合作,指使教育系统有关方面采用该集团教辅学具,从1989年至1995年,刘治聪个人从该集团获得数万元的回扣。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于2000年3月对该案进行了 调查,发现刘治聪有重大受贿嫌疑,5月22日经检察长同意对刘治聪涉嫌受贿一案立案侦查。
经检察机关查实:1991年至1992年初,宁波华茂集团业务员多次向刘治聪推荐介绍其公司生产的教学辅助学具产品,希望由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录入云南省用书目录,能够在云南发行、销售。1992年8月,刘治聪未向省教育厅汇报,擅自接受华茂集团聘其为宁波劳动技能教育器材研究所顾问。同年,在刘治聪的批准与帮助下,宁波华茂集团的三项产品得以在云南省的学校发行、销售。之后,该集团业务员为感谢刘治聪的帮忙,于1992年至1995年底以“顾问费”及看望刘治聪的爱人生病等为由,8次行贿刘治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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