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一面写着“执法模范,人民公仆”八个大字的锦旗,这是华北制药集团为感谢一中院执行庭帮助他们讨回2369万余元欠债而送来的。据统计,一中院执行案件的结案率已经达到95.86%。
上周一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巨额经济纠纷执结完毕,将全部案款2369万元发还申请人华北制药集团。这一天距离法院接受执行申请只有12天。
华北制药集团与京工房地产公司于1996年11月10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华北制药集团购买京工房地产公司正在开发建设的“西直门节能培训中心”项目房产。合同签订后,华北制药集团支付了部分本金,但京工房地产公司由于开发手续不全,没有开工建设。华北制药集团起诉至法院,法院一、二审判决,京工房地产公司返还华北制药集团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现在,赢了官司赢不了钱的事屡有发生,华北制药集团在申请执行前也作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没想到一中院早在被申请人试图转移资金前,就冻结了全部案款,从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彻底执结了这一数额巨大的案件。
司法公正能否实现要看执行,执行法律判决本是任何一个公民和单位理应做到的事。但是,近些年来,板上钉钉的事情却变成了一笔难缠的糊涂账,于是就出现了“执行难”。尤其是在金融案件中,由于涉案执行标的额大,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更加大了法院执行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一中院受理的金融执行案件占执行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标的额却占三分之二以上,而且正在以每年60亿元的速度增长。
标的达1亿余元的丹侬集团借款纠纷案曾经被最高人民法院誉为北京“第一大执行要案”。丹侬集团是北京著名的企业,它生产的丹侬太空棉衬衫曾红火一时。它曾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海淀区支行、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9000余万元,加上利息共计1亿余元。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丹侬债台高筑,无力偿还,被借贷方告上法庭。
一中院先是查封了丹侬的部分固定资产,又查出了它的子公司尚有上万平方米的土地及两万多平方米的地上建筑这个重要线索,于是依法对其进行查封。经协商,农行海淀支行同意接收这些房地产,第一大案顺利执行完毕。
近几年,随着证券、信托、股票、保险等金融活动的深入,法院执行工作也遇到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有些涉及证券、股票等执行案件出现了法律上的空白和政策上的真空,使法院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一中院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绝招”,在执行中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社会资源得到有效保值甚至增值,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玫瑰园执行案、奥林匹克饭店执行案、鸿高房地产十几亿元债务的执行案是让一中院名声鹊起的三大执行案件。在这三个案件中,一中院分别采用了整体拍卖、托管、破产重组三种不同的执行方式,使这些不良资产得以起死回生,而不是简单地就案论案,查封了事。
一中院执行案件结案率为何高达95.86%,院长马艾地的一段独特见解道出了其中的奥妙:“结案不是我们追求的惟一目标,我们追求的是面对数量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的金融案件,如何走出一条新路,得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资源的损失,维持社会资源的稳定性。”晨报记者赵孟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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