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歌乐山革命纪念馆档案里记载着一位重庆江北籍的烈士,他叫王朴,生于1921年。他复旦大学毕业后,回到老家,在地下党里负责经济工作。当时地下党交给他一个任务:希望他利用家里的财产和地位,创办一所学校,为地下党提供活动据点。
王朴的母亲金永华早年曾在日本经商,后回重庆江北购置田产,成为江北县的首富。金永华当时不是共产党员,当听说王朴要办学校时,她认为这是为社会做好事,便让王朴创 办了莲华小学、志达中学。这两所学校掩护了一大批地下党员和进步人士,成为地下党的活动据点。
1948年下半年,川东地下党举行武装起义,需要大量枪支、弹药。这时,王朴又动员母亲变卖田产。母亲深知王朴是在为社会、百姓干事,于是又毫不犹豫地拿出地契变卖,前前后后变卖田产折合黄金两千两。后王朴因叛徒出卖,1949年10月28日被敌人公开枪杀。
解放后,党和政府向金永华老妈妈归还2000两黄金。她说:“我把儿子交给党是应该的,现在享受特殊是不应该的;我变卖财产,奉献给革命是应该的,接受党组织归还的财产是不应该的;作为家属和子女继承烈士遗志是应该的,把王朴烈士的光环罩在头上作为资本向组织伸手是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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