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在反思当地接连出现腐败官员时坦承,现在有两种现象说明我们的干部制度还存在漏洞,一是干部“带病上岗”,二是“边腐败边升官”。有的官员明明已经存在很严重的问题,却被继续被安排在领导岗位,甚至被进一步提拔重用。
透视慕绥新和马向东的堕落历程,“带病上岗”和“边腐败边升官”的现象更加耐人寻味。
曾在鞍山工作过的慕绥新调到沈阳后,鞍山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周伟趁机给慕绥新的妻子送厚礼。后来,慕绥新安排周伟担任了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很快又提拔为局长。
沈阳客运集团总经理夏任凡损公肥私,奢侈腐败,是一个被“盯梢”的对象。但是,慕绥新在收受他的厚礼后,想方设法要把他安排到交通局当局长。在市委常委会通不过的情况下,慕绥新就让交通局局长的位置空着。
马向东也是如此。原沈阳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迟若岩想当“一把手”,重金投向马向东后,不久便如愿以偿,随后又当上了市政府副秘书长。
慕绥新和马向东身为党的干部,手拥重权,不是清正廉洁地为人民办事,而是以权谋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任意行事的工具。据有关人士透露,沈阳市提拔政府部门干部的工作,曾经基本上就是由慕绥新一个人说了算。
显然,这些问题的发生还是因为干部用人制度存在漏洞。
在研究干部的提拔使用问题上,按照制度必须是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但是具体执行起来,却往往是“主要领导”或“个别领导”说了算。即便要“集体讨论”,也是敷衍了事。
有关人士透露,每次讨论干部提拔问题,基本程序就是组织部门先介绍情况,然后与会者发表意见。参加讨论会的常委有的对情况并不了解,不好发表意见;有的即使有意见,但是已经有人表示同意了,就不好反对了,免得又驳了别人的面子,还得罪了一个干部……
不长的时间内,沈阳接连出现腐败官员,而且问题都相当严重。人们不仅要问:为什么没有及早发现腐败苗头而加以教育和制止?为什么如此之多的腐败官员几乎没有被当地纪检部门查出来?这是不是说明我们一些日常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走了过场?
没有制约的权力必将产生腐败。反思慕绥新、马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到,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根本之一就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比如对将要提拔的干部到本单位、所在社区等多渠道进行考察,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常委会讨论时实行“投票表决”,使每一位常委都能自主的表达意见,多数人不同意的不提拔;任职期间由上级部门组织“民主测评”,由所在机关、分管部门投“信任票”,“信任票”低的就要有一个“说法”;要实行选拔任用干部责任制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用错人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坚决惩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绝不让干部“带病上岗”。(记者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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