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6月21日电(记者阎平)身为节水专管员却帮助企业非法“偷”水。大连一节水专管员杨斌日前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杨斌在大连开发区自来水公司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任节水专管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截留增收水费通知单不交给本公司财务等手段,擅自免去日资企业大连木久食品有限公司1996年8、9月份需增收水费12万余元,并于1997年3月至1998年5月间,先后七 次收受这家公司送给的转帐支票7张、合计金额2.36万多元的好处费。他还以同样手段,擅自免去大连华日标准件有限公司1996年2月需增收水费8527.5元,并在这家公司生产用水下降的情况下,仍保持用水高指标,于1997年7月至1998年9月间,先后7次收受这家公司送给的转帐支票7张、合计金额1.84万多元的好处费。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斌为了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国有公司的正常管理活动,触犯了法律,已构成受贿罪,应予处罚。但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积极退还了全部赃款,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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