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的部队进入了历史名城、西南重镇——成都。成都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宣告成立。次年3月,成都市公安局正式挂牌。
当时的成都,土匪敌特作祟,社会上的袍哥帮会门徒与游民乞丐混杂滋事,加之烟毒泛滥、妓院林立……如此种种遗患,宛如新生共和国肌体上的一个个毒瘤。要清除这些毒瘤,成了当务之急。
日前,记者采访了老公安、《成都市志·公安志》主编陈稻心同志,他介绍了成都解放后的禁娼禁毒情况。
横扫鸦片烟毒
鸦片烟毒自清代起,即在四川及成都地区泛滥,成都解放后,人民政府采取强制措施严禁烟毒。
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成都市人民政府结合“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四大运动,开展了取缔烟馆,禁止种植、贩运、吸食毒品的斗争。
1950年,成都共破获烟毒案1639件,逮捕烟毒贩2552人,查获鸦片11445两,吗啡75两,砒子30两。同年12月上旬在人民公园召开禁烟禁毒万人大会,市人民法院当场判处大烟毒贩李春藩、杨临棠二人死刑,当众焚毁鸦片5380两,吗啡2000多包,烟具1万多件。
对吸毒人员,人民政府实行“劝戒与勒戒相结合”的政策,号召瘾民自觉戒烟,发动家属规劝,群众监督;在城市和集镇进行瘾民登记,令其限期戒除,按时进行检查;同时定点设戒烟所,进行集中勒戒。卫生部门制出戒烟丸,免费发给瘾民服用。对脱瘾后无正当职业生活困难的,由政府安排生活出路。
至1952年11月禁毒运动结束,危害中国人民一百多年的鸦片烟毒在成都绝迹。群众反映说:“把烟毒禁完,是历史上从来没有的事,只有在新中国才能做到。”
取缔娼妓制度
解放前夕,成都有60万人口,而拥有执照的妓女就有1.3万人。解放初期,由于政权新建,百废待兴,人民政府一时还顾不上将社会上的妓女全部收容改造。1951年7月,经初步调查,全市尚有四十家妓院开业,有明娼、流娼、游娼200多人。
1951年8月26日,全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共收容明娼、流娼、游娼338人;对妓院老板则分情况进行处理,计查封其财产者16人,劳动改造42人,交群众管制40人,彻底摧毁了几千年来摧残妇女的娼妓制度。
对收容的妓女,分别集中在纯化街、牛市口两处,组成市劳动教养院第一队、第五队,由市民政局负责生活管理,市妇联负责教育改造、市卫生局负责查病治病。
管教干部对这些命运悲惨的妓女们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心,除了为她们治病戒毒外,在生活上为她们安排好一日三餐,组织她们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在条件较差的情况下,尽可能解决好她们的洗澡用水问题,发给澡盆、卫生纸等。同时向她们宣传人民政府解救出她们以后,学习期满,有家的可以回家。愿意结婚的可以结婚,其余的人按各人的特点安排适当工作。到1952年7、8月,安置工作全部结束。1952年8月又收容了一批妓女,进行集中教育改造,1953年初安置完毕。据后来了解,这批妇女大多表现极好,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青年报记者 莫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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