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余姚市康美贸易有限公司会计王美娟与无业人员罗绍法无视法律,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竟非法恣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王美娟虚开增值税务局专用发票合计达1620万余元,抵扣税款259万余元。昨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王美娟、罗绍法提起公诉,孙小康也因包庇罪被一并起诉。
现年38岁的女会计王美娟,任职于个人经营的余姚康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公 司)。罗绍法系慈溪农民,孙小康原系王美娟的丈夫。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1999年2月至9月,王美娟为达到使个人经营的康美公司抵平销项,骗取税款的目的,通过罗绍法,先后多次从广东票贩子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份,价税合计人民币545万余元,其中税款79万余元。
1999年10月至去年7月,王美娟故伎重演,通过罗绍法或单独联系,先后多次从广东票贩子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价税合计人民币829万余元,其中抵扣税款119万余元。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自1999年2月到去年8月期间,利令智昏的王美娟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为苏州、余姚、宁波、河南等有关企业虚开宁波增值税专用发票计44份,价税合计达245万余元,其中抵扣税款89万余元。
而同时,孙小康为帮助其原妻王美娟逃避法律惩处,竟向有关机关作虚假供述,严重妨害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因此同时以包庇罪被检察院一并起诉。(曾祥生 商健 冯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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